近日,与朋友咖啡馆小聚。旁边桌上,一男两女聊得正嗨。

甲女:你们造吗?连咱们楼上XX公司的吴总都出轨了。绝对的实锤!今天他老婆都来单位闹了。

乙男:这女人也真够蠢的,这有什么好闹的呢?这年代,哪个有点条件的男人不出轨?

丙女:你放屁!条件好就要出轨吗?人家老婆怎么蠢了?难道老公出轨了,做老婆的还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?

乙男:信不信由你!他老婆真要是聪明,就不会闹。因为,现在大环境就是这样!

丙女:按你这样说,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?

乙男:别太天真哦!时至今日,大家都现实得很哦!你要知道,婚姻的本质,既不是爱情,也不是责任,而是合作!

丙女:合作怎么了?

乙男:只有利益和相互利用,无所谓忠诚啊!

甲女:现在大家对出轨早就司空见惯了!不信,你到大街上随便抓个男人过来问,十有八九出过轨!

无独有偶!他们的聊天,让我想起了前不久一位读者刘女士的来信(略有删减):

蔚蓝老师,我和老公结婚8年,从婚后第三年起,他先后三次出轨(这仅仅只是被我发现的)。

前面两次,我都作了据理抗争,把他赶出家门,让他写了保证书,甚至还去小三的单位大闹过。但前天我又发现他出轨了,而且还和他的堂兄一起。他们一人找了一个离了婚的女人,互相包庇打掩护。

昨天晚上,我和他非常认真地聊了很久。想想这些年,他三番五次地出轨,我担惊受怕,草木皆兵,对他没有任何的信任,也哭过闹过,离家出走过,矛盾不断升级,我整个人都快变成神经质了……

他却能很真诚地告诉我说,他的出轨根本算不了什么,只不过是男人在外面的逢场作戏,而且只要是在外面混的男人,就没有不出轨的。

他的话真的是把我吓了一大跳啊!难道他现在的所作所为,真的就像他所说的那样,大环境不好了,男人只要是在外面混生活,就几乎没有不出轨的吗?

蔚蓝老师,不怕您笑话,我竟然有点相信他的这种鬼话了。

想想这些年我身边的这些男人:他的堂哥,我的姑父和表姐夫,还有我们单位的领导,甚至包括我自己的亲爹在内,他们全都出过轨。

所以,我现在就想问问您:这年代,男人出轨真的是一件司空见惯,在所难免的“小事”吗?面对这样的婚姻环境,女人就真的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抓大放小,任由男人在外彩旗飘飘吗?如果我们女人也这样,男人又会作何感想呢?

所以,综合咖啡馆两男一女的那段对话,以及后面刘女士的这封来信,我觉得自己很有必要,就这些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。

其一,虽然我们所处的婚姻环境,并没有我们所希望的那般美好,但也绝不会像某些人所渲染的那样令人失望。

有道是婚姻冷暖自知。其实,婚姻的外部环境,对我们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。只要我们自己的脚步不乱,对自己的婚姻有所理解,有所耐心和信心,婚姻还是很容易幸福的。

所以,对于婚姻,我们一定要能摒弃所谓的从众心理。既要有清醒的认识,也要有足够的定力,只有这样,婚姻才能幸福长久!

其二,过分强调出轨之普遍性,只不过是某些渣男渣女欲盖弥彰,用来洗脱自我罪责的一种说辞。

说到这里,不得不提的是,成龙大哥当年的那句“金句”: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。

大哥这句话的潜台词,其实是相当明显的。意思就是说:

我确实出轨了,或许算作是一个错误,但这样的错误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因为几乎全天下所有的男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。

果然是久经沙场的大哥啊!一言既出,扭转干坤!他一个人的出轨,竟然能拉上了全天下的男人为他背书!而且,还能让全天下所有的既犯、惯犯和将犯者,同时为他鼓掌叫好!

其三,再多的司空见惯和在所难免,都不是你可以出轨的理由。再明显的普遍性和必然性,都无法改变你对于出轨的过错。

这里我想到了一个词语——法不责众。对于这个词语,百度是这样解释的:

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,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,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。法不责众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原则,在法理上其实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,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却对老百姓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
所以,我们也由此可见,所谓法不责众的破坏性!

但在法律和是非分明之人的眼里,出轨就是出轨,错了就是错了,就算天底下所有的人都陪着你一起出过轨,哪怕是你能像许志安那样要拉上无辜的酒去垫背,你也依然需要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罪责。

其四,比出轨更可怕的是,你明明出轨了却还要不以为然,唯恐天下不乱,居心叵测地渲染某种气氛,拉着“所有的人”给你背书。

恕蔚蓝直言,其实有些群体是需要对婚姻环境的恶化负有一定责任的。

因为,他们的不以为然和过度渲染,总是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些意志不坚定,凡事喜欢从众之人。

虽然很多时候,他们的原因和出发点,并非一样的,但他们却往往会在无意中,被某些人带入婚姻的敏感和悲观之雷区。

而这恰恰才是对社会和婚姻环境最具破坏性的,特别是某些所谓的公知和名人!